水產須徹底煮熟才可食用

05/02/2016

鑑於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曾接獲懷疑因食用未經徹底煮熟或處理不當的水產食品後,引致身體不適的個案。故此,食品安全廳特別提醒公眾加強個人衛生意識,時刻留意食品安全。特別對於自行加熱烹煮的火鍋、燒烤類食物,務必將食材徹底煮熟才進食,尤其是水產及貝類食品,如生蠔、帶子等。

 

食用水產品要注意:

影響水產品食用安全的因素當中,水體受到污染是其中一個常見的主因,特別是貝類水產,因其依靠過濾水中的海洋生物作為食物,所以較易受到病原體污染。其中污染源主要為生物性污染,包括細菌、病毒、寄生蟲等,而最常見引起食物中毒的為霍亂弧菌、副溶血型弧菌、諾如病毒(又稱諾沃克病毒)等。但上述的致病菌及病毒均可經徹底加熱而消滅。

 

在冬春季,較常見引致急性腸胃炎的致病原之一為諾如病毒,通常與食用未經煮熟的貝殼類海產(如生蠔)有關。諾如病毒感染的潛伏期通常為二十四小時至四十八小時,病徵包括嘔吐、非出血性腹瀉、腹絞痛和噁心,有時也會出現低燒。如出現上述疑似病毒性腸胃炎症狀時,應立即到醫院就診。

 

給市民的建議:

市民應注意個人及環境衛生,水產及貝類食品應徹底煮熟,尤其是幼童、長者、孕婦和免疫力較弱者等高風險人士,應避免進食生或未經煮熟的水產食物;對於自行加熱烹煮的火鍋、燒烤類食物,務必將食材徹底煮熟才進食。加熱期間亦應使用兩套不同的筷子和食具來分開處理生熟食物;並且切勿生吃僅供作熟食(即須經加熱、非刺身等級)的食品。市民在選購及進食有關食品前,應了解其來源及品質,如對食品衛生狀況及質量有疑慮,應停止食用。

 

給業界的建議:

另外,食品安全廳亦提醒食品業界,應向衛生可靠的供應商購買食物,特別是貝類海產,入貨前應了解清楚食材的產地來源等資料,確保其適宜供人食用,並保留來貨單據及銷售記錄。食物應保存於適當的溫度和環境下,生熟食品應妥善處理,避免交叉污染,注意食品的烹煮時間和溫度,確保食品徹底煮熟,以減低受污染的風險。若有提供生鮮食品供消費者加熱烹煮的食肆,應為消費者提供安全食用提示。

013/DIR/DSA/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