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透視】透視食安訴求及跟進程序

相信市民都曾經在外出用餐時,發現餐飲中有異物,又或者對購入食物的品質存在疑問,會考慮向政府部門投訴,希望政府即時派員查封有關食肆,阻截所有懷疑有問題的食品流出市面。
 
大家如對食品安全存在懷疑時可聯絡市政署食品安全廳,提出訴求及提供足夠的資料,交由執法人員合法地開展調查及跟進工作。投訴人可提供有關可疑食品在哪間店舖購買、消費或食用時間、食品名稱及數量等資料,具體地反映問題,同時留下聯絡方法,以便當局跟進及回覆。
 
相關部門在接到查詢或投訴後,會如何開展調查及跟進呢?當局在跟進有關個案時,除須考量事主所提供之資料外,亦會因應實際狀況展開一系列行動搜證,以綜合分析事件。首先,會比對食安資料庫中的監測資料,初步研判個案的風險及追查方向;同時會派調查員到涉事場所約談涉事負責人了解事發經過、追查貨源、對現場的環境及個人衛生進行取證,並抽取懷疑問題食品檢驗,從而掌握相關事件是否會對市民的食安造成危害。
 
可是,市民大眾會質疑事主主動提供之食品樣本,為何其化驗結果也只能作為參考呢?這是由於樣本的檢驗結果會作為日後法律程序的科學鑑定證據,取樣上需要具備嚴謹性及程序上的合法性。食品樣本的處理涉及許多因素,例如食品樣本的存放溫度、時間、取樣工具、運送條件等都會影響到最終檢測結果的客觀性及準確性。然而,市民手上之可疑樣本,並非作為判斷食安事件之唯一依據,正如上述調查流程,食品安全廳會全面性及綜合性地調查及評估,持續地跟進事件,直至找出原因或風險解除。
 
如相關個案涉及食安事故或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危險,當局會根據《食品安全法》採取適當的防控措施,如停止入口、停售、回收及銷毀受影響食品等,甚至對涉事場所負責人作出處罰。同時,依法按風險程度公開相關資訊,適時發佈事故的處理情況,說明可能構成的影響,以便各方採取對應措施,減低對公眾健康的影響。實際上,如確認個案所反映的問題不構成食安風險,甚至僅屬於一般消費糾紛,當局會針對這樣的個案按一般意見處理,對事主作出回覆。
 
食品安全有賴政府、業界、居民三方共同維護,當局對每個意見及訴求都會先以公眾健康作考量,審慎地處理。如市民對食品的安全存有懷疑時,除了即時放棄食用外,還可致電食安熱線2833 818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