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於二零一九年第四季在本澳市面共抽取了八百九十九個食品樣本進行檢驗,當中有一個樣本未能通過檢測。總結去年全年共抽取了三千七百二十三個食品樣本進行檢測,整體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為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市政署持續透過恆常食品監測機制,評估市售食品的風險及衛生狀況,依據流通市場的食品種類和特點,制定各類型的食品調查抽樣計劃。抽樣調查的範圍包括本澳各區外賣店、飲食場所、超級市場、雜貨店、百貨公司及網上商店等,抽取各類即食食品、飲品、糧油食品、零食等進行化學、微生物學及輻射水平等檢驗。去年第四季所抽取的八百九十九個樣本當中,有一件雲吞樣本檢出硼酸,未能通過檢測,市政署已即時指令涉事商戶停售及銷毀問題產品,同時約談場所負責人瞭解食品的原材料來源及製備流程,指正其食品加工方法。
硼砂或硼酸為本澳食品中的禁用物質,根據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的生產經營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及其使用原則,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市政署於二零一九年在市面上共抽取了三千七百二十三個食品樣本,當中五十個樣本抽取自本澳經營的網上商店;總結去年食品檢測結果,有四個樣本未能通過檢測,整體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四個不合格樣本包括:一件糖椰角樣本二氧化硫含量未能通過檢測,一個流沙鹹蛋醬樣本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含量超出標準,一件芒果慕絲蛋糕樣本檢出沙門氏菌含量超出標準,一件雲吞樣本檢出含有硼酸。市政署已對上述四個不合格樣本作即時跟進處理,要求涉事商戶停售及銷毀有問題產品,協助追查來源;亦即時發出新聞稿公佈有關情況,阻截風險蔓延。
有關二零一九年恆常食品市場檢測結果已上載至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及食安資訊手機應用程式,歡迎公眾登入瀏覽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