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在外遊時都喜歡購買當地一些地道美食作為手信回澳與親友分享。但是,這樣很容易令進食者陷入食安危機之中。最近,就有市民因進食了親友從外地千里迢迢帶回來的新鮮生冷即食食品後,出現身體不適,甚至引發胃腸炎。
究竟有哪些食品不宜當作手信呀?
近年有不少市民到周邊地區或國家旅行時,都會購買一些當地美食帶回澳門,甚至可以透過互聯網上的代購群組購買這些遠在他方的美味。
然而,這些食品當中不乏一些冰品甜點、滷水食品、含蛋、奶成份等新鮮冷凍即食食品。由於這些食品本身富含蛋白質及水份,較容易變壞,切勿在危險溫度(即5℃至60℃)下作長時間遠距離運送,所以居民外遊時盡量不要挑選這些食品作手信!
從外地自攜幾盒三文治、忌廉蛋糕返澳門都有危險?
這個小小舉動,可能不少市民都曾做過。不過,把需要冷藏的即食食品千里迢迢舟車勞頓地運送回澳門,當中潛在的食安風險須要好好正視。
食品生產者因應食品的銷售目的、成品運輸及貯存條件、消費者的食用習慣等來決定食品的加工工藝,這樣就直接影響了食品的保質期及保質要求。從個案中發現,一些在當地以本地生產、本地經營、本地銷售的食品,不以大批量產及外銷為目的,其保質期較短,也許只有一天甚至不到2小時,經不起在未有充足的冷藏或冷凍設備下,以自攜或普通快遞方式外帶到其他地區。
假如,食品在生產及加工過程中被病原體所污染,加上長時間在危險溫度(即5℃至60℃)下運送有利病原體生長繁殖,甚至產生毒素,不慎進食就有可能生病。
例如三文治、忌廉蛋糕或者本澳知名的蛋撻、木糠布甸等,如長時間曝露在不當的衛生環境及溫度當中運送,就會大大提升潛在的食安風險。所以購買前要好好考慮該食品的特性,要如何妥善保存及運送等,而這些新鮮冷凍即食食品最好都是盡快食用以策安全。
都已經用保溫袋或保溫箱包裝運送,為什麼食物還是變壞呢?
保溫袋或保溫箱無法替代冷藏車及冷凍櫃,它們只是暫時延緩了冷藏冷凍食品的解凍。炎熱天氣,在沒有冷藏及冷凍設備下運送食物,車箱或行李倉的溫度非常高,食物置放其中就更容易變壞。然而,影響食物安全的因素有很多,除溫度外,時間以及其他變數也不能忽略。
市民須注意:
1. 不建議選購及攜帶新鮮或冷藏即食食品作為外遊手信。
2. 如選購新鮮即食食品,應在購買後盡快食用,切勿在室溫下存放超過2小時。
3. 向出售方了解食品的妥善保存方法。
4. 仔細閱讀食品包裝上的標籤,注意食用限期。
5. 若對食品的來源及安全性存有懷疑或發現食品異常,則不應購買及立即停止食用。
6. 網購或代購外地食品屬高危行為,買賣雙方必須警惕其貨源、配製、包裝、貯存、運送,甚至收貨後如何處理等過程中的潛在風險。
7. 攜帶食品進入本澳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當中,根據法律第7/2003號及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進口本澳的鮮活食品及源自動物源性產品均需要向權限當局進行申報,並接受衛生檢驗檢疫。
012/DIR/DSA/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