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與食品安全

11/12/2023

摘要

 

  • 核電廠洩漏事故會導致放射性物質被釋放到自然環境中,污染食物及水源,從而進入食物鏈,放射性物質在人體內沉積,可能誘發癌症,對人類的健康構成危害;
  • 輻射由放射性物質釋出,食用受輻射污染的食品會否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取決於所攝入的放射性核素種類、攝入量、攝入頻率等因素。不同的放射性核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各有不同,當中對健康構成影響的主要放射性核素包括放射性碘-131、銫-134及銫-137等;
  • 本澳第16/2014號行政法規《食品中放射性核素最高限量》標準訂定了嬰兒食品及其他食品中含放射性碘-131、銫-134及銫-137的最高限量,確保在本澳供應銷售的食品可食用安全;
  • 2011 年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本澳已即時對由日本進口的食品採取控制風險蔓延的措施,並根據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自2023824日起禁止進口源自日本十個都縣區的鮮活食品、動物源性食品、海鹽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製品、水產及水產製品、肉類及其製品、禽蛋等。

 

引言

 

2011年日本福島發生大規模的核電廠事故,造成大量的放射性核素洩漏;2023年又啟動核污染處理水排海計劃,將含有氚等放射性核素的污水排出太平洋,引起全球公眾關注。這些放射性物質經長時間排出海洋後是否會對海洋環境及全球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響仍存有不確定性,令市民擔憂。

 

輻射與放射性

 

輻射是指通過波或粒子的形式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能量,按來源可分為天然輻射和人工輻射。天然輻射來自於環境中的土壤、水、空氣和人體內存在的許多天然放射性物質;而人工輻射主要來自於放射性診斷、工業應用和核能發電等。輻射無聲、無色、無臭、無味,需利用儀器探測和量度。

 

核電站正常運作時是安全的,倘若核電廠發生事故,會導致放射性核素洩漏;由於放射性物質會被釋放到自然環境中,包括在空氣、水、土壤中散佈,對人類的健康可能構成危害。當中對健康構成影響的主要放射性核素包括放射性碘-131、銫-134及銫-137等。每一種放射性核素有其獨有的半衰期,如碘-131的半衰期為8天,銫-134及銫-137的半衰期分別為約2年及30年。而放射物質的存留時間會受到洩漏放射性物質的種類、濃度及天氣等因素影響。

 

食品中的放射性污染物

 

放射性核素存在於自然界中,食品及水源均有機會受到微量的放射性物質污染。另一方面,核彈爆炸和核電廠事故等引起的核輻射洩漏的濃度及數量相對較高,放射性物質能夠隨風、水及動物的流動散播到農田、草原、河流、湖泊、海洋等地方,繼而進入食物鏈。當人類長期食用受輻射污染的食品,放射性物質會在身體內累積及衰變,增加誘發癌症的風險,危害健康。

 

在核事故中,所洩漏的放射性物質可能會污染食品及水源。由於放射性物質能夠在空氣或雨水中沉降,因此,蔬菜、水果或飼料的表面容易受含有放射性物質污染;其後該物質再由泥土轉移至農作物,或動物透過進食了受污染的飼料而進入其體內,而魚類和貝類等水產品也能夠從水中攝取該污染物。核污水排入海洋可能會對海洋生態系統和人類健康產生嚴重影響。食物鏈中的生物可能會吸收和累積放射性物質,進而影響人們食用的水產食品,例如魚、貝類、海藻和海帶等可能比其他食品更容易受到影響。

 

日常生活環境中存在著天然輻射,人體可透過新陳代謝修復低水平輻射對健康的影響。食用受輻射污染的食品會否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取決於所攝入的放射性核素種類、攝入量、攝入頻率等。不同的放射性核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各有不同,當中進食含放射性碘和銫的食物能在人體內沉積,較容易誘發癌症,而兒童患病的風險比成年人更高。

 

一般而言,市場上出售的食品不會受高劑量輻射污染,市民不會因進食這些食品而對健康造成急性影響,但長期食用受輻射污染的食品則可能會增加令人患癌的風險。

 

國際及本澳規管情況

 

在應對核輻射污染方面,不同地區或國家會因應其風險評估結果和當地實際情況實施合適的管制措施,包括加強監測和檢測、限制食品進口、禁止相關產品銷售等。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FAO/WHO)聯合食品法典委員會訂定了《供國際貿易使用的核事故污染後食品中放射性核素的食典準則水準》,分別就嬰兒食品及其他食物訂立最高限值,以供國際食品貿易使用。就一般消費者而言,如食品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未有超逾相關的指引限值,應為可供人安全食用的食品。

 

本澳的食品主要依賴入口,對於入口本澳並於市面供應銷售的食品,本澳第16/2014號行政法規《食品中放射性核素最高限量》訂定了嬰兒食品及其他食品中含放射性碘-131、銫-134及銫-137的最高限量,確保市售食品的食用安全。倘若任何食品超出標準限值,政府可視乎風險程度及範圍採取即時措施,如下架、回收及封存可疑的食品等,以防止危害食品流通,保護市民健康。

 

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發生,政府已即時對由日本進口的食品採取控制風險蔓延的措施,並實施多重把關保障食品安全,分別在入口檢疫和市場層面持續監察食品中的輻射水準,包括監測日本進口食品所含的放射性物質含量,且適時更新及向市民公佈有關資料。因應日本將核污水排入海洋,在入口層面,根據第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本澳自2023824日起禁止進口源自福島縣、千葉縣、櫪木縣、茨城縣、群馬縣、宮城縣、新潟縣、長野縣、埼玉縣及東京都共十個都縣區的鮮活食品、動物源性食品、海鹽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製品、水產及水產製品、肉類及其製品、禽蛋等;在市售層面,市政署加強對本澳流通及供應之日本產食品作輻射水平檢測,至今所有檢測食品樣本均符合食安標準,未見異常。

 

給業界及市民的建議

 

  • 食品業界應向商譽良好的供應商進行採購,並清楚瞭解食品的產地來源;
  • 業界進口食品時須依法申報入口須接受強制檢疫的食品,並提供其具備原產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衛生證明文件及相關檢測文件;驗收時應仔細留意食品包裝完整性及關注食品的標籤資訊;
  • 留意特區政府公佈,掌握最新的進口食品的管制措施及相關食品檢測數據,以保障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
  • 市民可透過清洗、去皮或摘除外葉等方法,減少可能殘留在食品表面的放射性物質;
  • 選購食品時應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清楚瞭解所購買食品的來源。若對食品的來源地或質量存疑,則不應購買及食用;
  • 市民無需囤積碘鹽,目前沒有科學證據指出進食碘鹽能預防或減低輻射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參考資料:

1.   134/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進口源自日本的若干產品至澳門特別行政區》

https://bo.io.gov.mo/bo/i/2023/34/despce_cn.asp#134

 

2.   16/2014號行政法規《食品中放射性核素最高限量》

https://bo.io.gov.mo/bo/i/2014/34/regadm16_cn.asp

 

BRR 009 DAR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