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心─卫生自查鼓励计划
目的
「食安心─卫生自查鼓励计划」提升餐饮场所负责人保障场所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和责任,辅助场所加强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定期提供食安培训予员工,从而培养自我食安卫生监察习惯,达致及早发现问题、消除食安隐患的目的。长远而言,推动业界提高整体卫生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形象,加强消费者信心,巩固本澳旅游城市美食之都的美誉。
对象
本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餐厅食肆、外卖店、团体膳食场所等。
计划内容
1. 如欲成为「食安心」商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 餐饮场所至少有一名员工完成食品安全相关课程;
- 负责填写之人员需持续每周一次登入「食安心─卫生自查系统」填写「自填检查清单*」。
2. 成功成为「食安心」商户将获发「食安心」标示贴供展示。
*「自填检查清单」为基於“食品安全5要点"所延展出来,分别对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保安措施等方面作出查核的检查项目。
申请程序
1. 需提交下列文件
- 「食安心─卫生自查鼓励计划」申请表;
- 由本澳具权限实体发出的有效牌照或外卖登记证明副本一份;
- 提供场所内负责填写「自填检查清单」人员於五年内修毕食品安全课程的证明文本或副本。
2. 批核时间
- 本署将於收齐申请表及相关文件翌日起计七个工作天内回覆。
3. 实行
- 获有条件批核参与「食安心」计划的场所需先试行每周一次登入「食安心─卫生自查系统」填写「自填检查清单」,为期四周;
- 完成试行後将正式成为「食安心」场所,获发「食安心」标示贴供展示 (同一场所只提供一张标示贴,如为连锁店舖,则以地址作准);
- 市政署将以短讯通知场所於办公时间内到祐汉小贩大楼一楼食品业界专区领取「食安心」标示贴;
- 负责填写之人员仍需持续每周一次登入「食安心─卫生自查系统」正确填写「自填检查清单」。
报名方式
- 有兴趣参加计划的餐饮场所填妥附件申请表後,连同上述文件传真至食品安全厅风险传达处 (传真号码:8296 1234)、电邮至fschecklist@iam.gov.mo、或於办公时间递交至祐汉小贩大楼一楼食品业界专区。收到表格申请後,本署将有专人联络。
遵守事项
为保持计划的质素,保障「食安心」餐饮场所有履行食品安全内部管理的义务:
- 填写「自填检查清单」时,填写人员需在场所内仔细查看场所实际状况是否符合清单中各检查内容之描述,并勾选适当的选项;
- 若修读的食安课程已超过五年,应主动提前为员工安排再培训,修毕後递交新的课程证书副本;
- 修读课程的人员若在张贴标志期间离职,场所有义务主动通知市政署,并於60日内重新派员修读认可课程,随後递交新发的课程证书;
- 若商户出现不规则行为,市政署保留终止「食安心」参与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查询电话
想了解更多可致电8296 1242或8296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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