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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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PAEs)是一类使用相当普遍的塑化剂,其常见的五个种类有DBP、DEHP、BBP、DINP和DIDP。食品中絶大多数的塑化剂并非有意添加,主要源於食品接触/包装材料,亦源於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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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研究结果多表明PAEs类塑化剂对实验动物具有生殖发育毒性。至於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DEHP列为“对人可能致癌” (第2B组)物质,把BBP列为“对人的致癌性尚无法分类” (第3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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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应加强食品原辅料、食品接触材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塑化剂污染之管控工作,包括谨慎选择食品原辅料,建立供应商审核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因应食品特性谨慎选购合乎产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并针对食品生产设备订定适当的维护保养或更换频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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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应尽量避免选用塑胶材质制成的食品容器盛载食品,应尽量选用不锈钢、玻璃、陶瓷制成的器皿,亦应密切留意本署食安资讯或新闻报导,如持有相关涉事产品,应立即停止食用。如对任何食品之安全性存疑,则不应购买或食用。
引言
近年时不时有新闻媒体报导在保健胶囊、运动饮料、芝麻制品或食用油等产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PAEs)塑化剂。那麽塑化剂究竟是什麽呢?食品中为什麽也会检出塑化剂?它对人体健康危害性有多大呢?下文将会逐一探讨。
食品中塑化剂的来源及健康风险
“塑化剂”亦称为“增塑剂”,主要作用是增加塑胶材质的柔软性、延展性和可加工性,一般在化妆品、洗涤剂、食品包装、肥皂、洗发精等产品中都含有这种物质。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phthalic acid esters, PAEs)是一大类使用十分普遍的塑化剂,其常见的5个种类有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由於塑化剂广泛存在於我们的生活环境中,故人们可从不同途径摄入塑化剂,经膳食摄入是最主要途径,此外亦会透过皮肤接触和经呼吸道吸入。研究表明,食品中絶大多数的塑化剂并非有意添加,而是受到环境污染所致,主要来源於两个方面:一是食品接触材料(如塑胶容器、管道、包装材料等)当中的塑化剂迁移入食品,对於温度较高、接触时间较长、脂肪含量较高及酸性的食品,塑化剂的迁移量亦会较多﹔二是自然环境(例如土壤、水体)当中存在的塑化剂可能会进入食品链。
目前研究结果多表明PAEs类塑化剂对实验动物具有生殖毒性,但毒性大小不一,低分子量PAEs(如DEHP、DBP)毒性相对较强,而高分子量PAEs(如DINP)毒性则较弱。至於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将DEHP分类为“对人可能致癌”(第2B组)物质,把BBP列为“对人的致癌性尚无法分类”(第3组)物质。
PAEs对健康的影响取决於其摄入量,为此欧洲食物安全局(EFSA)为DEHP、DBP、BBP及DINP订定组合每日可耐受摄入量(group-TDI),亦为DIDP单独设定了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每日可耐受摄入量是一个安全参考值,其强调的是一生的摄入量,所以只要平均摄入量并非持续超出安全参考值,偶尔摄入高於安全参考值的分量并不会对健康构成风险。
国际及本澳规管情况
因塑化剂非准用於食品之化学物质,故此食品法典委员会、澳门、香港以及世界大多数国家均未就食品中塑化剂的含量制订标准。目前各国对PAEs的管理主要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国际上已制定相关标准的国家有美国、欧盟、日本等国。欧盟条例(EU) No 10/2011主要针对塑胶中添加剂或单体的特定迁移量进行规定,其订明DEHP、DBP、DIDP、DINP及BBP这五种塑化剂只可用於接触或盛装非脂肪性食品的(一次或多次)物料和物品,并不适合用作接触及盛装脂肪性食品的物料。我国对於PAEs的监管方式与欧盟类似,在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中订明DEHP、DBP和DINP生产的材料和制品不得用於接触脂肪性食品,而DIDP和BBP则不允许用於食品接触材料中。
为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本署恒常於入口与市售层面抽检食品,亦建立食品安全资讯监测系统,持续收集及分析源自世界各地食安资讯。另外,本署除了署内定期开展专项食品抽检工作,每年亦与消费者委员会合作专项食品抽检工作,包括预包装饮料中的塑化剂含量调查。不论在恒常或专项食品检测结果发现异常,或监测到涉及本澳市售食品的食安资讯时,均会即时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以阻截食安风险蔓延,亦会适时发布新闻稿供市民大众知悉。
给食品业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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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应谨慎选择食品原辅料,建立并严格落实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有潜在塑化剂风险的原辅料应进行塑化剂检测,或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检测文件,确认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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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应因应食品特性谨慎选购食品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选购前应先应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产品卫生标准,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有相关证明文件备查。例如生产油脂类食品,应尽量采用油脂加工工艺要求的塑料制品,不采购不使用非食品级塑料材质的工具、管道和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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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对於塑胶材质设备、器具及容器等之使用期限,亦应考量长期使用将增加塑化剂溶出风险,订定适当的维护保养或更换频率,并考量以其他材质取代,例如不锈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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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应加强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及销售等环节的管控,防止因贮存温度高、运输不当等造成塑化剂污染。
给市民大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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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选择食品容器时,应尽量避免选用塑胶材质,尽量选用不锈钢、玻璃、陶瓷制成的器皿盛载食品,尤其需长时间接触温度较高或油脂含量较高的食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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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应密切留意本署食安资讯或新闻报导,如持有相关涉事产品,应立即停止食用。如对任何食品之安全性存疑,则不应购买或食用。
参考资料:
1. 食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2018年6月12日
https://www.cfs.gov.hk/tc_chi/programme/programme_rafs/files/Phthalates_in_Food_report_c.pdf
2. Update of the risk assessment of di-butylphthalate (DBP), butyl-benzyl-phthalate (BBP), bis(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di-isononylphthalate (DINP) and di-isodecylphthalate (DIDP) for use in food contact materials(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2019年12月11日
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2903/j.efsa.2019.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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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02011R0010-20230831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中国糖业协会)。2017年11月10日
http://www.chinasugar.org.cn/i,43,2405,0.html
5. 27款芝麻产品检出不同污染物 4款塑化剂含量超标最高79倍 1款环氧丙醇检出量超欧盟上限促生产商(香港消费者委员会)。2023年12月14日
https://www.consumer.org.hk/tc/press-release/p-566-sesame-products
6. 《降低食品中塑化剂含量之企业指引》(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2011年10月
7. 预包装饮料中的塑化剂含量情况(澳门消费者委员会)。2017年4月
8. 市场监管总局关於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督总局)。2019年11月11日
https://www.samr.gov.cn/xw/sj/art/2023/art_a163c1929afc4b66b48f143177ae68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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