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24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於今年五月一日起生效,除整合及更新旧有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亦扩大规范种类及范围,进一步保障本澳食品安全。市政署将持续进行常规食品抽检及日常食安巡查,一旦发现检测结果不符食安标准,或生产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将依法跟进处理。
正确使用添加剂 保障食品安全
在食品工业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非常普遍,正确使用可提高食品的安全和品质,但若长期食用过量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的添加剂的食品,则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因此,有必要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并进行具体监管。
新生效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除整合及更新旧有针对食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三项食品安全标准,亦新增规范乳化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抗结剂、增味剂、保色剂等本澳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同时,扩大规范种类至约四百种,并新增数千项食品添加剂组合及其相应的最大使用量指标,更好地指导及规范业界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业界须清晰产品成份及妥善保留单据
市政署提醒,食品业界有责任了解所出售食品的成份及来源,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亦应遵从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尽量减低添加剂的使用量。此外,亦应完善内部食安管理制度,妥善保留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所有食材单据,以便有需要时供权限部门追查货源。
为助食品业界依法生产经营,市政署已建立“食品添加剂的食安标准数据库”,并推出《食品添加剂食品分类系统指引》,让业界可透过数据库及指引,查找特定食品添加剂是否可用於该食品,以及其最大使用范围。同时,亦於食安资讯网 www.foodsafety.gov.mo设立专页,提供有关法规内容、常见问题,以及数据库、系统分类指引之登入接口,欢迎各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