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申请手续

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申请者可透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登记:
(1) 亲临办理:可到市政署各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网上办理:可透过「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App)或进入此登记连结进行网上办理。


申请文件

  1. 提交已填妥的「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登记制度」申请表,并附同由财政局发出的营业税开业/更改申报表(M/1表格)副本;
  2. 此外,尚须附同以下文件:
    (1)倘申请人为自然人: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正背面印於同一面A4纸上);
    (2)如申请人为公司:附同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如申请人为社团或财团:附同由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在该局登记的证明书及领导架构证明书,并附上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申请期限
 
未开业的外卖店,须在开业前完成登记。
 
审批时间
交齐文件起计30 个工作天
 
电子表格及范本
【电子表格】《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申请表

【范本】登记证明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