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市民都曾经在外出用餐时,发现餐饮中有异物,又或者对购入食物的品质存在疑问,会考虑向政府部门投诉,希望政府即时派员查封有关食肆,阻截所有怀疑有问题的食品流出市面。
大家如对食品安全存在怀疑时可联络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提出诉求及提供足够的资料,交由执法人员合法地开展调查及跟进工作。投诉人可提供有关可疑食品在哪间店舖购买、消费或食用时间、食品名称及数量等资料,具体地反映问题,同时留下联络方法,以便当局跟进及回覆。
相关部门在接到查询或投诉後,会如何开展调查及跟进呢?当局在跟进有关个案时,除须考量事主所提供之资料外,亦会因应实际状况展开一系列行动搜证,以综合分析事件。首先,会比对食安资料库中的监测资料,初步研判个案的风险及追查方向;同时会派调查员到涉事场所约谈涉事负责人了解事发经过、追查货源、对现场的环境及个人卫生进行取证,并抽取怀疑问题食品检验,从而掌握相关事件是否会对市民的食安造成危害。
可是,市民大众会质疑事主主动提供之食品样本,为何其化验结果也只能作为参考呢?这是由於样本的检验结果会作为日後法律程序的科学监定证据,取样上需要具备严谨性及程序上的合法性。食品样本的处理涉及许多因素,例如食品样本的存放温度、时间、取样工具、运送条件等都会影响到最终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及准确性。然而,市民手上之可疑样本,并非作为判断食安事件之唯一依据,正如上述调查流程,食品安全厅会全面性及综合性地调查及评估,持续地跟进事件,直至找出原因或风险解除。
如相关个案涉及食安事故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当局会根据《食品安全法》采取适当的防控措施,如停止入口、停售、回收及销毁受影响食品等,甚至对涉事场所负责人作出处罚。同时,依法按风险程度公开相关资讯,适时发布事故的处理情况,说明可能构成的影响,以便各方采取对应措施,减低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实际上,如确认个案所反映的问题不构成食安风险,甚至仅属於一般消费纠纷,当局会针对这样的个案按一般意见处理,对事主作出回覆。
食品安全有赖政府、业界、居民三方共同维护,当局对每个意见及诉求都会先以公众健康作考量,审慎地处理。如市民对食品的安全存有怀疑时,除了即时放弃食用外,还可致电食安热线2833 8181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