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自去年十一月十五日生效至今,已有三千二百三十四间外卖店完成登记。市政署持续执行监管工作,严格进行稽查,截至目前共对三间在未获发登记证明前,已向公众开放且经营外卖食品活动的场所作出检控;市政署提醒所有外卖店必须在开业前依法登记。
外卖场所登记制度生效至今,市政署共收到四千多宗申请,其中包括新登记、更改场所名称及注销等业务的有效申请,合共四千零一百一十九宗;截至目前,本澳生效中的已登记外卖场所为三千二百三十四间。经执法排查,市政署共对三间在未获发登记证明前,已向公众开放且经营外卖食品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控。
市政署提醒业界,所有外卖店不得设於私人住宅单位等环境与经营外卖食品活动明显不符的不动产内。此外,外卖店须在开业前完成登记,并在实体店当眼处张贴登记证明。若是透过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式进行经营或推广,则须於媒介上显示场所登记编号。同时,外卖食品网络交易平台业者须确保进驻平台的所有外卖店已完成登记并将其登记编号显示於平台上,以便消费者查阅及辨识。
市政署一直对本澳生产经营食品的场所执行监管工作,自外卖场所登记制度生效後食安人员在日常巡查中,除检查场所整体卫生状况外,亦检查外卖店的登记证明和场所营运条件,倘违反登记制度及相关规定,可被罚款五千至三万五千澳门元。此外,市政署亦持续为外卖食品商户及平台举办讲座,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食安标准与指引、日常营运的卫生操作守则、食品配送时应注意事项等,进一步提升业界的食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