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发达,愈来愈多人上网购物及销售产品,在带来便利性的同时,网购一些特定商品例如食物时就必须格外小心留神,最好是先认清网购食品存在的食安风险。
网上资讯风险:单纯透过图片及文字描述作招揽,消费者看不到实物,亦无法确认食物品质。一旦,交易平台上存在虚假讯息、过度美化、隐瞒事实,就可能是造成食品安全的隐患。
食物运输风险:尤其是境外网购食品的销售和运输,中间是否经由可靠且具足够设备的货运商付运。运输条件、过程、设备的卫生状况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令食品暴露在风险之中。
境外网购追责风险:境外网购食品经营者莨莠不齐,它们是否有建立好自主管理制度,监管食品上下游,构成疑问。一旦出现争议,追责相当困难。另外,从境外输入的食品如涉及强制检验检疫,须认清当中的法律责任。
市政署对网购食品的监管及执法
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根据《食品安全法》对本澳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履行监管工作,安排专责人员持续网上监察,评估并记录不同网购食品的销售情况,针对即食食品如:寿司、刺身、生蚝,糕点、甜品等,进行抽样检测,暂时未见异常个案。但食品安全厅会持续监察、抽检,并对设有实体店的商户进行恒常卫生巡查,亦会时刻与业界保持联系。一旦网购店涉及食安问题,将依法勒令停售、公开经营资料,若具充分证据,按「生产经营有害食品罪」转交检察院跟进。
从事网购代购食品业务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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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5/2013号法律《食品安全法》,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食品的生产经营,均受本法监管及约束。本地从事网购代购食品经营活动属市政署恒常监察的范围,故业者必须配合食品安全厅的巡查、抽检以及按照相关标准与指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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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经营业务涉及从澳门境外输入特定食品,必须按第3/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及第20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向权限当局进行申报,并接受卫生检验检疫,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009/DIR/DS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