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甜味剂的使用

24/10/2019

“甜味”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五种基本味觉其中之一,而“糖”能给予食品“甜”味属性,以碳水化合物形式在自然界中存在,经人体消化、吸收及代谢後,提供能量和营养,按化学结构可分为两大类,即单糖(单糖分子)和双糖(由两个单糖分子聚合而成)。

 

甜味剂的诞生

在传统的食品工艺上,加入糖的目的是增加甜味、产生焦化反应等以提升食物口感,然而,进食过量的糖可能会摄入过多能量,从而增加超重和患肥胖症的风险。随着消费者对低热量食品的追求和食品工业的科技发展,甜味剂取代糖作为赋予甜味的功能已是一种全球性食品工业发展趋势。现今已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广泛使用甜味剂,例如美国、澳洲、纽西兰、中国、韩国及日本等地,且部分甜味剂品种亦已有很长的使用历史。

 

什麽是甜味剂?

  甜味剂是指用作取代糖且带有甜味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包括单糖和双糖,一般是以人工合成方式生成的化合物,也有部分是从植物中提取。而不同甜味剂的甜度各异,混合使用不同的甜味剂更对食品的整体风味产生协同效应。因此,业界通常会在一种食品中使用超过一种甜味剂。常见加入甜味剂的食品包括:蜜饯、糖果、调味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等。

 

根据本澳第12/2018号行政法规《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订定了19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剂。包括:山梨糖醇液、麦芽糖醇、阿斯巴甜、甜菊糖苷等。

 

甜味剂与健康的关系?

        甜味剂由於热量较低,以及不会影响胰岛素或血糖水平,这有助肥胖人士及糖尿病患者控制体重,并提供甜味。此外,使用甜味剂的食物大多数是零食而非主要食粮。因此,市民从饮食中摄入甜味剂以致危害健康的机会不大。然而,苯丙酮酸尿症病人或对某些甜味剂敏感的人在选购食物时,应细阅食物标签,看看食物是否含有有关的甜味剂。

 

本澳对甜味剂的使用规范情况

本澳制定了第12/2018号行政法规《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是一项食安标准规范在甜味剂的使用,包括其使用原则、适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以保障食品安全;同时,该标准明确规范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甜味剂(共10种)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下使用的甜味剂(共9种),而非《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中允许使用甜味剂的情况,则不得使用。

 

此外,该法规亦规定了禁止使用甜味剂的情况,清单内以主食为主,如:新鲜蔬菜、肉类、蛋、奶、五谷类、调味料、婴儿配方食品及辅食等,详细可参阅该标准“表二”中已列表甜味剂禁用的食品类别。

 

业界亦可配合利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分类系统指引》,以查找生产的食品所属的食品类别,获悉其使用甜味剂的可使用量,以达致预期的效果和合理的水平。

 

市民如何得知食品中含甜味剂?

  市民可仔细阅读食品包装上的食品标签,成分表须清楚列明所有原材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及添加的营养素。通常甜味剂会用通用名称,或加入国际/地区添加剂编码,以资识别。

 

  虽然正常进食甜味剂并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但食品安全厅建议市民注意食品的质量及饮食模式。多选择新鲜食物进食,而尽量食用含化学成分较少的加工食品为佳,改掉偏食习惯,多元化饮食可减低单一化学物质在身体累积的风险,以维护健康。

 

039/DIR/DSA/2019